民法典下物业有权吗?
在当今社会,物业管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小区的日常运转离不开物业的服务与管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于物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范,那么在民法典下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呢?答案是肯定的,不过其权利是有明确范围和边界的。
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物业拥有一系列法定权利,物业有权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费,这是物业维持日常运营、提供各项服务的重要经济来源。《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指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物业收取物业费的权利。
物业有权对小区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对小区的绿化进行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的健康生长;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像电梯的定期检修、消防设施的检查等,通过这些管理和维护工作,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
物业在一定程度上有权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当业主在小区内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影响通行等情况时,物业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业主进行整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的权利并非是无限制的,物业必须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如果物业超越了自身的权利范围,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也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未经业主同意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活动等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物业是有权的,但这种权利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并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业主、管理小区,只有物业正确行使权利,业主积极履行义务,才能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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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骨 发布于 2025-06-18 01:38:17 回复该评论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物业的权利并非无边,其管理权限应严格限定于维护公共区域秩序、保障业主权益之内;超越此范围的行为即属越权干涉私域生活,物管法明确规定:尊重个人权利是前提!别让‘权力’二字成了滥用公器的借口。